?2016售電研討會(第四期)
9月20日-22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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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關于怒江水電開發的爭論,在我國已經持續了十幾年。其實,在中國或者是說在全世界,激烈爭論的何止怒江水電?幾乎沒有哪一個發展中國家的水電開發,不是在各種爭論中跌跌撞撞的推進的。只不過有些項目,最終還是建成了,而有的則還在爭論和推進中。我國的怒江水電中的六庫電站,2007年就被國家批準開展前期工作,不過,至今還沒有正式宣布開工建設。當然也應屬于正在爭論和推進中的水電站。
一、水電開發爭論的本質是生存發展權之爭
怒江水電開發的爭論,不僅引人關注,而且也確實反映出國內外水電開發爭論中最實質問題---生存權和發展權之爭。前不久,在一次由國際水電協會組織的論壇上,有一位來自某國際著名環保組織的代表,警告說目前世界上的"長江、尼羅河、湄公河等重要的河流,正在遭受碎片化(建大壩)的嚴重威脅"。后來,我們就當場提問,您認為河流碎片化到底是好呢,還是不好呢?他說當然不好。接著我又問,可是如果說河流碎片化不好的話,那么現在發達國家又有哪一條河流沒有被嚴重的碎片化?像歐洲的多瑙河、萊茵河、美國的密西西比河、哥倫比亞河。您認為目前發達國家這些河流的碎片化情況是好呢,還是不好呢?對方無言以對,并且不再回答。
在會上,我們非常的明確指出,很多環保組織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環保問題采用的是雙重標準。例如,建設水庫大壩,在很多發達國家認為是生態環境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但是,到了發展中國家,似乎就成了破壞生態環境的同義詞。為什么發達國家的一些人,不愿意讓發展中國家也和他們一樣,開發建設自己的國家呢?
筆者認為,原因在于我們這個世界的人口總量,確實已經超過了地球的承載能力,如果全球所有的人都像發達國家一樣的生活,這個世界的資源和環境是根本無法滿足的。所以,我們人類必須改變當前的不可持續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約束自己的生產和消費。而發達國家的有一些人,他們非常不想約束和改變自己目前的生活方式,于是他們就寄希望于整個世界能夠盡可能的保持現狀。所以,他們非常不愿意看到欠發達的發展中國家和自己一樣的發展起來,他們希望能夠盡可能保持現有的世界發展的不平衡和不平等,不愿意讓現在的窮人也和他們一樣享受同樣多的自然資源。但是,這種保持社會的不平等,避免讓有限的資源和環境別被更多的人分享的理由,又無法堂而皇之的說出口。于是,就有人利用了一種可以迂回達到這一目的的武器,或者說是借口"環保"。
在當代,環保是一項很時髦的高尚事業,我們只有一個地球,保護地球的資源與環境當然應該是人人有責。不過如果你發現有些環保問題的標準,對待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存在明顯不同的話,你就要警惕了。一些發達國家的環保組織,為什么愿意花那么多的錢,幫助某個發展中國家搞生態環境的保護?為什么他們對受援國的生態和環境的珍惜和愛戴程度居然超過了自己的祖國?其中,也許有些人確實是因為環保的境界高尚到了忘我的程度。但也不能排除,有一些人幫助發展中國家搞環保的目的,是要阻礙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盡量維持世界現有的發展不平衡和不平等,保持自己相對優越的地位。
對于目前國際社會的這樣一種現象,筆者并不認為,這完全是由于環保人士人性的自私的產物??陀^的說我們國家也正在搞全國的生態功能區劃,為了保護好生態環境,我們也正在把國家的不同地區,根據現有的格局,劃分成鼓勵開發區、適度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國外環保組織的本意,其實也是想把世界按照現有的格局,劃分成不同的功能區,禁止或者限制一些尚未進行開發的區域的國家進一步工業化。但是,由于國際社會不像在一個國家內部,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內的人口,可以通過自由的遷途來平等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也很難實現已經開發區域對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合理的經濟和生態補償。所以,國際社會的這種按照國家的發展程度,劃分的生態功能區劃的辦法,肯定是行不合理的,也是行不通的。
二、怒江民眾的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必須得到尊重
生存權和發展權之爭,這其實就是當前發展中國家的水電開發在國際上引起爭論的本質原因。怒江水電開發的爭論,明顯也具有同樣的性質。國內一些身居現代化城市的極端環保人士,對我國尚未得到開發一些區域,也具有保持當地的原生態的強烈愿望。但是,他們并沒有設身處地的站在當地民眾的角度考慮過,不準發展將給當地的百姓將帶來什么后果。以至于有一年開會,他們做了很多工作,請來的幾位來自怒江地區的大學生,沒想到到會場的發言,居然完全站到了他們對立面,強烈呼吁開發怒江水電,要求盡快改變家鄉的原始、封閉和落后的生存狀態。
出于這種希望保持原生態的心理,國內的極端環保組織阻止怒江水電開發的一個重要理由,當然就是"三江并流已經是世界自然遺產"。誠然,盡管"三江并流"確實是我國自己申報并已經得到批準的世界自然遺產,但卻并不是說,因此怒江、瀾滄江和金沙江這三條江就都是屬于世界自然遺產了,不能進行各種開發和建設了。其實,世界自然遺產委員會,在批準世界遺產的時候,都非常明確的要求要把人類已經居住區排除在外。我們云南當年申報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遺產的時候,就根據這一要求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世界自然遺產"的區域化定要求,必須滿足三個完整性條件。(1)包含展示突出普遍價值的所有必要要素;(2)有足夠大的面積,能夠完整展現提名地重要意義的特征和過程;(3)較少受到人類發展活動的影響。(請注意:第3條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截然不同)因此,我國所申報的"三江并流世紀自然遺產"實際上是由怒江、瀾滄江、金沙江及其流域內部分的山脈組成(根據高程并不包含三條江),涵蓋范圍達170萬公頃,它包括位于云南省麗江市、迪慶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9個自然保護區和10個風景名勝區的部分區域。其中,由于我國風景名勝區的劃定,是依據"具有觀賞、文化或者科學價值,自然景觀、人文景觀比較集中,環境優美,可供人們游覽或者進行科學、文化活動的區域"的原則劃定的。也就是說,風景名勝區域,不僅可能包含地質奇觀、物種多樣性地區,而且還可能是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和人文景觀的特有區域。因此,我國已經劃定的風景名勝區,顯然不能全部滿足進入世界自然遺產的條件。只能有所舍取。
資料顯示,我國1988年批準劃定的國家級三江并流風景名勝區總面積就有340多萬公頃。其中,只能有不足100萬公頃被劃入了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遺產的范圍。所排除的部分恰恰是那些低海拔的人類活動密集區。根據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委員會的建議,"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遺產的緩沖區的高程劃在了2000米以上,而現行的怒江水電開發規劃最高之處,也不超過1950米。可以說,我國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和劃定,不僅為怒江水電開發,而且也為怒江居民的生存和發展,早就留下了必要的發展空間。
總之,世界自然遺產的審批原則非常明確,我們保護自然、尊重歷史的目的,都是為了讓人類的更好地生存和發展。所以,世界自然遺產的劃定決不能成為剝奪某一部分人的生存、發展和追求現代化權利的借口和手段。在水電開發問題上,我們和極端環保的爭議和區別,也在于此。客觀地說,如果世界上真能保留一條生態江的話,我們當然愿意支持。但是,目前我們國家不可能有能力把怒江沿岸的幾十萬人都搬遷出去。在狹窄的生存空間內如此大量的人口居住,毀林開荒、陡坡耕種,刀耕火種,水土流失,地質災害頻發的怒江,還何談保留原生態?況且,在怒江的上游,我們幾十年前就已經建設了兩座水電站。下游的緬甸和泰國也已經在薩爾溫江上規劃了多座水電站,只不過因為資金,暫時還沒有正式開工。
河流是人類文明的發源地,全世界之所以至今沒有一個國家能保留下一條原生態江,主要是因為誰也解決不了河流周圍原住民的生計問題。按照各個國家的人口壓力和自然資源環境來看,如果人類有能力為子孫后代保留一條生態江的話,最大可能性應該是在地廣人稀澳大利亞或者加拿大,而絕無在中國的可能。拋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都沒能力辦到的事,我們能否辦得到的問題不說,如果我們非要對一條不完全屬于自己國家的河流,大喊要保留生態江的口號,也難免讓人恥笑、質疑。人家可能會說,如果你們中國人的腦子出了毛病,非要保留什么生態江,那就請你們拿你們國家自己境內河流去做實驗好了。長江、黃河都可以,憑什么非要找一條國際河流,來喊這種騙人的口號?這不是在公開的干涉別國的內政,剝奪人家的生存和發展權利嗎?
由于我們怒江的下游屬于其他國家,保留生態江的要求,剝奪了當地居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問題,就明顯的暴露出來了。這就好像是在提醒我們,即使在國內,保留生態江的提法也要十分慎重,沒有原住民的同意,千萬不要喊這種口號。不僅如此,我國國內的所謂生態功能區劃也必須要十分慎重。任何居住在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內的百姓的生存和發展權利,都必須要得到尊重和保障。一些極端環保組織和人士,想利用生態功能區劃劃分權來保持國內的社會發展的不平衡和不平等的企圖,都應該予以揭露和抵制。
三、怒江地區的資源特點與水電開發
怒江一條水量比黃河還要大得多的著名江河,由于被周圍的高山緊緊地夾在中間,形成了山高水急、坡陡路險、交通不便的明顯特點。盡管怒江的總水量比黃河都大,但是,由于不適于農耕社會的人類生存,幾千年的人類文明進化,只有一些在歷史的種族爭斗中處于下風少數民族,選擇了在那里繁衍生息。因為,盡管生存條件艱難,但江河高山的天險,可以讓他們免于強大民族的欺負和騷擾。
幾千年來的歷史和現實,已經證明了怒江地區發展農耕文明的環境容量極其有限。艱苦的自然環境,不僅難以養活過多的人口,也極大地限制了與外界的交流溝通。這使得怒江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受到了極大制約。為了讓怒江地區脫貧,幾年以前云南省曾把旅游行業搞的風生水起的麗江州州委書記掉到了怒江,希望他也能通過發展怒江的旅游改變怒江州的現狀。但是,幾年之后,他也不得不承認,怒江的旅游根本就沒辦法搞。什么原因?沒有交通的保障。一個旅行團如果交通沒有保障,無疑將構成極大的財務和安全風險。那么,怒江州為什么不能像麗江地區一樣,先把路修好,再大力發展旅游?因為,怒江地區地質條件和資源的特殊性,以及頻發的地質災害,讓修得再好的路也無法全天候保障。
研究表明,產生地質災害的能量主要來自兩方面,一個是地震、另一個就是河流。從青藏高原上流下來的河流中的帶有巨大的水能。這些能量通過不斷地沖擊河谷,造成河流下切、邊坡失穩,形成各種滑坡、崩岸和泥石流。巨大的河流能量再把這些崩塌的巖體,沖擊、磨蝕成鵝卵石或者泥沙,以此來消耗掉河流中巨大的能量形成平衡。與我國的長江黃河相比,怒江的河流整體彎曲度不高,因此,能量更為集中,水流更為湍急,形成地質災害的情況更為嚴重。要知道,大江大河干流上的這種下切和變形,并不會因為干流的能量被消耗掉了而終止,還將不斷的向上游和支流溯源,因此,就導致整個怒江地區的地質災害都發生的非常頻繁。
如何從根本上治理這類由于河流不斷下切而引發的地質災害?清華大學的一項973研究項目,得到了很明確的結論,唯一的辦法只有消能。通過調研,他們發現一些天然河流的相對穩定是依靠,河流中天然形成的尼克點,以及一系列的階梯深潭結構,實現了天然的消能。而一旦這種穩定結構被打破,就將產生新一輪的河流下切及地質災害,直到天然河流的結構通過不斷的變形,尋找到新的暫時相對平衡點。
地質災害與河水能量的這種關系,也能在現實中得到很好的驗證。我們不難發現全球界各地凡是水電資源豐富,且未得到開發的地區,幾乎都是地質災害的高發區。而一旦這些地區的水能資源被開發利用了若干年之后,地質災害都會明顯的減輕,甚至完全杜絕。這里我們要特別強調一下,必須是在若干年之后,而不是水電開發了之后。因為,水電站蓄水的初期,所形成的新水庫庫岸,將要對原有潛在的地質滑坡體有一個集中的釋放。所以,水電站建成的初期,地質災害的頻率肯定會有所增加。不過,由于沒有河流能量繼續下切河流,制造新的滑坡體,這些潛在的滑坡體被釋放了之后,一般就不會再有新的滑坡體和地質災害產生。所以,水電站的地質減災效果一般都會在蓄水10年左右才顯現出來。
怒江的水能資源優勢,同時也是怒江地質災害頻發、交通無法保障,難以發展經濟的劣勢。有人建議說,我在怒江的深處丙中洛建個機場開展旅游不行嗎?那當然好,但是,你也只能在丙中洛周邊有限的區域內開展旅游,一旦離開機場較遠,還是難逃交通無保障的困擾。
總之,怒江的資源優勢和發展困境都是在于其水能過于豐富。所以,怒江地區的脫貧和發展的關鍵,沒有別的選擇,就在于能不能把其豐富的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起來,變害為利。
四、水電開發的擱置帶來了我國嚴重生態環境問題
眾所周知,怒江水電開發規劃在2003年被極端環保組織勾結個別環保官員并利用主流媒體所散布的謠言所擱置。從那時候起,中國很多頗具優勢的水能資源開發不斷受阻,艱難前行。必須承認,由國外極端環保勢力扶持起來和支持著的一些反水壩環保組織有著豐富的輿論斗爭經驗。他們非常懂得怎么利用中國的現行體制,怎么樣通過拉攏政某些府部門工作人員,通過主流媒體來傳播謠言,最終影響公眾輿論和領導決策。例如,當初人民日報刊發的"為子孫后代保留一條生態江"的評論中,很多論據都是來自環保人士編造的謠言。
這種情況并不僅僅局限在怒江??梢哉f,近年來我國所有的水電開發項目,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極端環保勢力的造謠、誣蔑和阻礙。嚴酷的現實迫使很多電力投資企業,為了滿足國家電力增長的需求和完成把企業做大作強的任務,不得不紛紛去競爭投資火電。結果使得在我國的水電發展嚴重滯后的同時,火電裝機卻超常規的增長,能源結構不斷惡化。導致我國"十五"、"十一五"、"十二五"連續十幾年的水電項目新開工規劃都沒能如期完成,有的時候,差距甚至高達一半以上。與此同時,我國煤炭的用量卻急劇上升,到了2013年我們一個國家已經超過了全球其他所有國家煤炭消耗的總合。過量的煤炭消耗,在給我國造成大面積面霧霾污染污染的同時,也使得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受到國際社會的壓力。
粗略的估算,由于國內外極端環保勢力的阻礙,我國水能開發利用在十幾年間的發展速度降低了近一半。如果我們從"十五"開始一直能積極發展水電的話,我國水電發電量可能不是現在的一萬億,而很可能是二萬億。(按照十三五規劃最新公布的數據,我國的水資源資源可開發量為3萬億千瓦時/年,我國至少要開發利用2萬億以上,才能達到目前發達國家的最低水平)。相應我國火電的裝機也不可能高達目前的十億,而最多只需要六、七億即可。那樣的話,我們國家怎么會出現不到全球五分之一的人口,卻燒掉了全球一半以上的煤炭的怪事?如果我們的煤炭消耗不是這樣出奇的高,不僅我國碳排放的國際壓力會比現在小得多,我們國家也不可能出現如此嚴重的全國大面積的霧霾??陀^的分析,造成中國霧霾污染的最大"功臣"絕對是國內外的偽環保們。
五、"生態優先"是對怒江開發的重大利好
我們注意到,最新披露的十三五規劃中仍然包括有怒江水電開發,對此某些極端環保組織,好像如臨大敵一樣,又掀起了一股反對怒江水電開發的新高潮。其實,這根本就不值得環保組織們大驚小怪的,因為,在我國的"十一五"和"十二五"水電規劃中,一直都包含著怒江水電開發的任務,因此,如果在"十三五"規劃中突然取消了怒江水電開發的內容,才應該是令我們感到吃驚的。
再看看最近環保組織反對怒江水電開發的理由,也實在是沒有什么新意,幾乎都是我們已多次揭露過的一些謊言。唯一有點不同的就是在我國"十三五"規劃中,已經把在"保護生態的基礎上",換成了在"建設生態文明"優先。環保人士以為,生態優先的提法,應該是強調對水電開發的制約。而事實恰恰相反。因為,原來"保護生態"的提法,不夠科學且常常容易與科學發展產生對立。
眾所周知,生態系統有很多層次,不同的生態層次對應著不同的主體。因此,針對不同生態系統之間的不同主體,籠統的強調保護,經常會存在著難以化解的矛盾。2013年11月,英國的生態學會理事長就在世界著名《自然(nature)》雜志上發表了他在英國生態學會百年慶典上的一篇題為"生態學必須進化"的講話文章。他指出生態學研究必須站在全人類的高度,必須高度關注氣候變化、疾病傳播、糧食安全等有關人類生存發展的重大生態問題。他號召學者對各種動、植物生態的研究,不能只強調保護,而更要尊重其進化規律。也就是說,生態學者必須要有"以人為本"的生態的意識,必須要尊重人類文明發展所帶來的一系列的自然生態進化。而生態學界的這一最新動向,恰恰從專業上很好的解釋了我們黨提出的生態文明理念的科學性。
目前,隨著人們認識的提高,用"生態文明"取代"保護生態"的進步,已經在我國的各行業出現。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在2014年已作出修改:
修改前: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制定本法。
修改后: 第一條為保護和改善環境(不再提保護生態)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根據環保法作出的這一修改,我們有理由認為,在十三五的水電規劃中不再提"保護生態",而提出"生態優先"的概念,顯然應該是在呼應環保法中的改變,更確切的說強調優先的,一定是生態文明。
根據常識我們也知道,生態不文明的狀態,既有生態野蠻、也包括生態愚昧。在我國生態文明的排序中,原生態區域面積和生物多樣性保存都在全國名列前茅的云南省,為什么總是被排在后面?怒江就是答案。因為,在有大量的人群生存的現實情況下,如果不能科學開發利用和保護怒江的原生態,一定會迫使人們自發的、無序向自然界進行索取。
當前,為了基本的生存,數十萬怒江民眾只能在陡峭的高山峽谷中毀林開荒、陡坡耕種,刀耕火種。其生態環境的實際結果,只能水土流失嚴重、地質災害頻發。顯然,怒江地區的生態不文明矛盾,就是一種典型的生態愚昧。伴隨怒江地區生態愚昧的,一定是怒江民眾的生活的艱辛和貧困。因此,怒江地區的生態文明建設,一定要包括讓怒江的百姓脫貧的內容。由此可見,我國十三五水電規劃中用生態優先替代保護生態的科學性,就在于把怒江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與生態環境的保護,有機的統一起來了,改變了過去科學發展與生態保護之間常常難以兩全的矛盾。因此,強調生態優先,絕對是對怒江水電開發的一個重大利好。同時也是在強調,怒江水電的開發一定不能離開"脫貧"這一重要任務和目標。
六、當前怒江水電開發的制約因素是能源結構
時過境遷。怒江水電在最應該開發的時候,被極端環保所編造的各種謠言所擱置,現在,全國各地的火電不僅已經占滿了所有電力市場空間,而且還有了嚴重的過剩。
目前,電力嚴重過剩已經成為了極端環保組織阻礙怒江水電開發的新借口。不過,我們必須要強調的是:所謂電力過剩的實質,只是電力的產能過剩,而絕不是電力能源過剩。我們知道,當代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最大難題之一,就是我們所依賴的化石能源的有限性。所以,電力能源不可能存在過剩,而我們當前過剩的只是電力的產能。因此,電力產能的過剩,只是我們消耗化石能源的發電廠的發電能力過剩,絕不是電力能源的過剩。對于不消耗化石能源的水電、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絕不存在過剩的問題。大家都知道,我們要解決全球的氣候變化問題,提出的目標是全球實現碳排放為零。碳排放為零也就是不再依靠任何化石能源,而全部依靠可再生能源支持整個人類社會發展。所以,只要我們現在還在依賴和使用著化石能源,就談不上什么可再生能源的過剩。
在我國,嚴重過剩的只是我們消耗化石能源的能力。既不是能源,更不是可再生能源。不過,我國當前能源革命的難點在于煤炭生產有著巨大的產業鏈,牽扯到大量人口就業和社會穩定,不可能走得太快。因此,在很多地區即使煤炭發電已經可以退出,但是,為了經濟和社會穩定也必須暫時保持。這必然會導致本應該積極、大力發展的水電、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市場受到擠壓。
因此,筆者也認為,目前怒江水電開發的真正制約因素,確實是我國嚴重過剩的火電,擠壓了水電和其它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空間。而環保組織所編造的一些謠言,早已經多次被揭穿,很難真正作為阻礙怒江百姓擺脫貧困的理由。但倘若我們的怒江水電開發了之后,沒有市場的保障,水電開發的收益無法兌現的話,幫助周圍地區百姓脫貧的目的則無法達到。
總之,在輿論上揭露極端環保組織編造的各種謠言,讓社會公眾理解和支持怒江水電開發固然是需要的。但對于怒江水電開發,當前更重要的是要加速我國的能源結構調整、推進我國的能源革命,保障怒江所開發的水電卻有用武之地。讓怒江的資源優勢在為全國、乃至全球的最大的生態難題"碳減排"作出巨大貢獻的同時,促進怒江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一句話,怒江水電的開發既要完成聯合國的千年目標提出來的脫貧任務,有利于實現"代內公平",也要促進"代際公平"用可再生能源推進和實現全球的可持續發展。這就是我國怒江水電開發的必要性與劃時代的重要意義。
(來源:中國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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